煙霧發生器廣泛應用在各國授權的煙火研究分析實驗室,有特殊行業需要的制藥車間、半導體超凈室等,作為專業分析應用的高標準濾材。該設備已滿足分析濾材標準,其產生的煙霧,無毒無污染,煙霧靜態留存時間長。
煙霧發生器操作的注意事項:
煙機不防水,若潮氣、水、或煙劑侵入機器內,應立刻切斷電源并和您的經銷商。
機器內部不附帶使用者可自行維修之零件,請查詢經銷商或合格維修人員。
請遵守操作上,安全上及維修批示。以避免遭到電擊之危險并確保煙機長處面安全的操作。
為避免起火之危險,請注意(安全警告):
謹供成人使用。煙機應裝設在兒童不能觸入之處,使用中,就時時注意。
不可直接噴向人體,應遠離火苗。
噴煙之熱度高,故使用中應與噴嘴保持100CM以上之安全距離。(表面溫度40-80 C,請勿觸摸)。
煙機應裝設在通風良好之處,不可蓋住煙機上之散熱孔,以確保適當的通風散熱,煙機之上下四周保持zui少20CM的空間,同時周圍300CM之內不可存放易燃物資。(遠離地毯,木板及易燃物體)。
為避免暴炸之危險,請注意:
不可添加易燃性液體,如油類,瓦斯或香料于油桶之中。
以上就是煙霧發生器操作的注意事項,用戶在使用前需要對其有一定的了解,這樣才能更好地使用該設備。